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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官制(1/7)

,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,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两部分,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。

分为中枢、地方、军事官制三部分。

为了加强皇权,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,亦罢宰相职,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。

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zhongyāng最高行政机构。

地方官制,明朝共设省、府、县三级行政机构。

军事官制,明朝设锦衣卫。

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。

在汉、唐旧制的基础上,又有所发展。

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,甚至是今天。

简介

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,这就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。

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,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,延续时间超过二百年,且没发生过分代(如西汉、东汉)的仅唐、明、清三朝。

再比较文化、经济、军事等领域,明朝也都名列前茅。

这不能不让人疑惑,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:“不知主德如此,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,诚不可解也。”

要解决这个问题,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。

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。

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,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,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。

而且清承明制,所以可以说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,支撑、维护了中国寿命最长的两个封建王朝。

中枢官制

明朝中枢有三公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、三孤(少师、少傅、少保),为皇帝的辅佐官,职位崇高,但无定员,无专责,实际上是虚衔。

中期以后,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(生而授为加,死而授为赠)。

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,掌有实权,是特例。

明代初设中书省,有左、右丞相。

洪武十三年,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,罢中书省,废丞相,分中书省之,权归于六部,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。

初置四辅官,以chun、夏、秋、冬为名,不久废去。

洪武十五年,仿宋朝制度,设殿阁大学士,当时设有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,后称为“内阁”。

开始设立时,大学士之职掌“侍左右,备顾问”,秩为正五品。

成祖时,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,仁宗时,阁臣之权渐重。

到世宗嘉靖时,改华盖殿为中极殿,谨身殿为建极殿,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。

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,成为事实上的宰相,首席大学士称为“首辅”,权力极重。

明朝中枢设六部。

吏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四个清吏司(文选、验封、稽勋、考功),每司各有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等官。

吏部职权特重,为六部之首。

户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十三清吏司(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广东、山东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、四川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),各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
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,如宝钞提举司、印钞局、广盈库、军储仓等。

礼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四个清吏司(仪制、祀祭、主客、jing膳),各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
另辖铸印局等。

兵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四个清吏司(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),各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
另辖会文馆等机构。

刑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十三清吏司(分司同户部)。

各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
工部有尚书一人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四个清吏司(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),各司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
另辖宝源局、军器局等机构。

旧都南京也设六部,称南六部,另有一套职官,但又不全置,其职权远不如běijing六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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