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汤问篇(2)(1/4)
均,天下之至理也,连于形物亦然。
均发均县,轻重而发绝,发不均也。
均也,其绝也莫绝。
人以为不然,自有知其然者也。
詹何以独茧丝为纶,芒针为钩,荆筱为竿,剖粒为饵,引盈车之鱼,于百仞之渊、汨流之中;纶不绝,钩不伸,竿不挠。
楚王闻而异之,召问其故。
詹何曰:「臣闻先大夫之言,蒲且子之弋也,弱弓纤缴,乘风振之,连双鸧于青云之际。
用心专,动手均也。
臣因其事,放而学钓。
五年始尽其道。
当臣之临河持竿,心无杂虑,唯鱼之念;投纶沈钩,手无轻重,物莫能乱。
鱼见臣之钩饵,犹沈埃聚沫,吞之不疑。
所以能以弱制强,以轻致重也。
大王治国诚能若此,则天下可运于一握,将亦奚事哉?」楚王曰:「善。」
鲁公扈赵齐婴二人有疾,同请扁鹊求治。
扁鹊治之。
既同愈。
谓公扈齐婴曰:「汝曩之所疾,自外而干府藏者,固药石之所已。
今有偕生之疾,与体偕长;今为汝攻之,何如?」二人曰:「愿先闻其验。
扁鹊谓公扈曰:「汝志强而气弱,故足于谋而寡于断。
齐婴志弱而气强,故少于虑而伤于专。
若换汝之心,则均于善矣。」扁鹊遂饮二人毒酒,迷死三日,剖胸探心,易而置之;投以神药,既悟如初。
二人辞归。
于是公扈反齐婴之室,而有其妻子;妻子弗识。
齐婴亦反公扈之室,有其妻子;妻子亦弗识。
二室因相与讼,求辨于扁鹊。
扁鹊辨其所由,讼乃已。
匏巴鼓琴而鸟舞鱼跃,郑师文闻之,弃家从师襄游。
柱指钧弦,三年不成章。
师襄曰:「子可以归矣。」师文舍其琴,叹曰:「文非弦之不能钧,非章之不能成。
文所存者不在弦,所志者不在声。
内不得于心,外不应于器,故不敢发手而动弦。
且小假之,以观其后。」无几何,复见师襄。
师襄曰:「子之琴何如?」师文曰:「得之矣。
请尝试之。」于是当春而叩商弦以召南吕,凉风忽至,草木成实。
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夹锺,温风徐回,草木发荣。
当夏而叩羽弦以召黄钟,霜雪交下,川池暴冱。
及冬而叩征弦以激蕤宾,阳光炽烈,坚冰立散。
将终,命宫而总四弦,则景风翔,庆云浮,甘露降,澧泉涌。
师襄乃抚心高蹈曰:「微矣!
子之弹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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