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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章 都吞没(1/5)

事实上,两千八百人的步兵,除了手中的两丈长枪,有一半人手中持有丈二的长矛,持稍短长矛的一千五百人中,人人配盾,身后还背着三把短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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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兵只是点缀,并不起决定胜负的作用。

呈交叉排列的长短.

枪头没能在第一时间与冲过来的鲜卑骑兵接触。

围而不打,只是射击,通常情况下只需要几轮的射击,纯粹步兵的方阵就会出现裂缝。

而一旦死人了,恐惧出现了,裂缝扩大,大队的骑兵就会直接冲阵。

然而今天,两个冲锋过后,整四千骑兵,至少六千支箭矢那样洒过去,对方的伤亡却并不大。

对方阵中有短斧投过来。

重量极大的斧头,并不适合远距离攻击,但出其不意,总有连自己都想不到的效果。

事情有点棘手了。

延庆往南方这样想到。

这支西北军是派人回去求援了的,他本着谨慎的态度,派人出去追击了,如果能截下,万事大吉。

如果截不下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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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也没关系。

六千噬兽军,就是两万贺楼部骑兵也不是对手,轻重步骑少于三万的援军,对他来说,人数是自己的两倍还是三倍四倍,都没有本质的差别。

占据进攻主动权的骑兵向来是战场上的王者,利则战,不利则即刻远遁,延庆不怕自己会被包圆吃掉。

旗官来报,两次冲锋过后,大约杀伤敌军一百余,拓跋部骑兵居然死亡超过两百。

短斧的威力,被瞅准时机的西北军,发挥到了最大。

听了这个数字,延庆有些愕然,随后愤怒的边的中年男子,有些阴森。

“皇叔就真不知道那枪阵,是个什么东西?”

身为拓跋锐同父异母亲弟弟拓跋延庆亲叔叔的鲜卑皇叔摇头,颇为凝重的说道:“从未见过。

当年在晋国,某一次观本异国录,说是一个极西的强国,善用步兵,似乎就有这种数丈长枪的阵法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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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时间太久,记不起细节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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