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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九章 收赎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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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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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两天,皇帝就正式下旨了,凡是大理寺与刑部查明参与了谋逆的人,不管是什么身份,全数处死,而且不用等到秋后问斩,一但定罪,就直接拉到午门行刑。

其中宗室皇亲中参与谋逆之人,全数赐毒酒,家眷子女废为庶人,宗谱除名。

若是公主、郡主或其余宗室女的婆家涉案,就连这位贵女的身份也一并废去。

若是贵女本身并未参与,倒可以斟酌,只要她与夫婿和离,放弃子女,那可以保留身份回归皇室宗族,但有生之年,都要在皇家庵堂里青灯古佛了。

而勋贵功臣之后,有丹书铁券者,只能留一个人一条命,由死刑改为流放三千里,遇赦不赦,家族中其他参与谋逆之人不可免罪,丹书铁券收回,革爵,废除女眷诰命,追回祖上所有追封,家产抄没,十代子孙不可科举。

涉案的武官员就更不必提了,本人处死,家眷诰命取消,子弟中有功名者,全部革去功名,家产抄没,合家流放三千里,遇赦不赦,子孙十代不可科举。

惩处措施都十分严厉,但朝野都没有异议,一是因为造反谋逆本就是不可赦的大罪,能避免血流成河,罪不及九族,已经是当今皇帝仁善厚道了,况且皇帝也没打算让罪臣妻女没入教坊,只让她们流放,就更显得宽仁;二是皇帝没有在旨意中加以限制,所以依照本朝律令,流放的人里,年六十以上的老人,还有年十二以下的幼童,身有残忌者,长年有疾不良于行者,还有罪行不重的体弱妇人,都可以用金银财货赎罪,免去流放之刑。

这么一来,还是有很多人可以免受流放迁徙之苦的。

赵玦的情况,正好符合旨意中涉案武官员这一条,他本人是逃不掉死罪了,哪怕他乖乖招供,又间接促成案子得以提前查清,但他在太子面前,已经落实了逆臣的身份,谁都救不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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