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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、徐慧的死(2/3)

原来,徐慧在周六早上出门,到了下午没回来,父母以为是青春期的小姑娘闹脾气,猜想她去了同学家,也没在意。

可是等了一晚上,还是不见她回来,全家人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,于是就报警了。

经法医检查,死者的肺部发现了大量湖水,确定是溺水死亡。

尸检报告中指出,从尸体的浸泡程度来看,大概已经在水里泡了一到两天,很可能就是从周六开始的。

她的胸部和肩膀有一些挫伤,双手和胳膊上也有一些擦伤,小臂上也发现一些旧伤疤,应该是很久之前留下的。

除此之外,法医还发现她的处女膜已经破裂,不知道生前是否遭到性侵。

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形,郑茂林意识到这起案件不简单,看起来既像自杀,又像他杀。

并且,死者身上的新伤和旧伤,以及牛仔裤里的小石块都看起来非常可疑。

随后,警员们开始对镇上的居民进行排查,对徐慧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,可是最终都一无所获。

时间过得很快,一转眼两个月已经过去,但是侦破案件的希望却依旧渺茫。

除了现场勘察到了与死者有关的物品,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嫌疑人的小线索。

当时的郑茂林已经在林县公安局小有名气,破获了许多起疑难案件,本想着也会很快抓到凶手,没想到却成了终结他刑侦梦的一个案件!

就在办案人员毫无头绪的时候,一张不显眼的字条给众人带来了希望!

原来,在郑茂林最后一次搜查徐慧房间的时候,在抽屉最下面发现一张小字条,如果搜查得稍微有点不仔细,很可能会把它当作废纸扔掉。

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字条,从纸张的质地来看,大概是从课本上撕下来的纸,对折起来塞在了抽屉的最下面。

字条上用钢笔写着她失踪那一天的日期,在日期下面写了三个字,那是一个人的名字:谭云超。

通过字迹比对,可以确定纸上是徐慧的笔迹,

后来,郑茂林传唤了谭云超,一个二十岁的男孩,并且跟徐慧是高中同学,两人关系很好,经常在一起。

据谭云超所说,案发当天上午的确在湖边与徐慧见过面,但不久之后他就走了,因为下午要跟另一个同学杨力一起去镇上买衣服。

郑茂林随即传唤杨力,经过对比两人的口供,没有发现异常。

此时,法医对徐慧尸体的进一步检测结果出来了,可以确定徐慧是在周六下午,或者接近傍晚的时候开始被水泡的。

没有嫌疑人的线索,没有目击证人,找不到凶器,溺水特征明显,看样子是自杀。

但是,由于死者身上有伤,并且处女膜破裂,又有他杀的嫌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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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,郑茂林再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和线索,此案便被列为悬案,不了了之。

在此期间,徐胜利也曾到公安局闹过,但没有证据,警察也没有办法。

几个月之后,郑茂林主动申请调离林县公安局,到隔壁甘昌县下的一个辖区当起了派出所所长,这下彻底离开了刑侦系统。

此外,徐胜利一家人非常敌视谭云超和他父母,开始在镇子里大肆宣扬谭云超就是杀人凶手。

慢慢地,人们也都信以为真,直到所有人都对谭云超一家冷眼相看。

甚至,就连镇子里的超市和店铺,都不愿意卖给他们家任何东西。

最后,无奈之下,谭云超的父母便带着他离开黑水镇,到隔壁的林县去谋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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