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一章 贞观十五年春,流民百户(2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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贞观九年三月十六日,大唐于县与村里坊之间增设了乡一级,每乡设乡长一名,佐官二名,本意应该是加强控制乡里,然而却流于形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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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说乡这一级行政架构,没有发挥预料的作用,导致其显得鸡肋,可这才几年时间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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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的情况跟后世截然不同,一个县才几千户到上万户人,后世一个边疆小县或一个大点的镇子就能超越,至于传说中某苑六十万人,更让大唐的地方上望尘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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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是鸡肋,就没必要再靡费钱粮,这一级自然可以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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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,李世民的心情瞬间不太美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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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心孤诣设置的等级,竟然成了废物,任谁都不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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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民回应:“此条搁置,待三省共议后处置。”>
通常情况下,搁置就代表遥遥无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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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臣弹劾汴州刺史裴律师,治理无方,使陈留县百户子民沦为流民。”>
民部侍郎郑相杰出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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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职司来说,民部也确确实实管着民籍,弹劾裴律师也合情合理,没毛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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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仔细琢磨,这味道就不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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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相杰出身荥阳郑家,荥阳郑家的聚集地是开封县,开封县在贞观初年并入浚仪县,而浚仪县是汴州的治所,裴律师恰恰是汴州刺史,陈留县与浚仪县紧紧相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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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中省少监柴哲威抬眼看了一下柴令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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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涉岳父,柴哲威不便出头,自家肆无忌惮的兄弟,绝对能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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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同心,柴令武出班启奏:“臣相信郑侍郎不至于无中生有,可仅凭侍郎一面之词,未免片面了。
正好魏国公至吏部办事,且爱孙心切,在长安多逗留了一日,陛下不妨令其上殿一议?”>
郑相杰愕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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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时候,裴律师悄悄进入长安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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荥阳郑家的耳目,该换人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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