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2章 刑法第三条,不是那么用的(1/4)
第三天上午九点,大厅清空。
白板上又添了新行。
眼镜,第二场没笑。
第三十七条误用,免刑当无罪,重罪降级。
齐昊辰站在白板前,说,昨天查了第三十七条,他把免予刑事处罚当成了不构成犯罪,还把可能涉外的重罪套进情节轻微免刑。
今天查第三条。
刑法第三条,他怎么用的。
阿飞把记录投到大屏上。
那是狼人杀第一夜的录音转文字,以及眼镜那份法律意见书的另一段。
记录里,眼镜说过一句话:根据刑法第三条,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处刑。
本人导出安保名单之行为,现行法律未对该具体情形作出明文规定,故不构成犯罪。
投完,齐昊辰说,第三条,罪刑法定。
我把原文背一遍。
刑法第三条规定: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依照法律定罪处刑;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处刑。
他顿了顿,说,看清楚,这一条有两半。
前半句是入罪: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依照法律定罪处刑。
后半句是出罪: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处刑。
两半合起来,才叫罪刑法定。
齐昊辰指着屏幕,说,你只用了后半句。
你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,所以不构成犯罪。
但你导出安保名单给境外,接收方是境外ip,走开曼代理。
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有明文规定,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,这就是明文。
你无视了明文,还说没有明文规定。
你只截了后半句给自己脱罪,前半句你提都不提。
苏晚晴翻开笔记本,笔尖在纸上走。
她写,第三十七条之后,查第三条。
第三条误用:仅引用后半句出罪条款,无视前半句入罪条款,且无视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明文规定。
她写完,抬头说,第三条不是那么用的。
罪刑法定是双向的。
法律有明文要定罪,你跑不掉;法律没明文才不定罪。
这里有明文,所以你跑不掉。
你只拿后半句挡箭,是断章取义。
眼镜开口,声音有点干,说,根据刑法第三条,罪刑法定原则要求,对行为人之行为定罪,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。
第一百一十一条之适用,需以该名单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为前提。
该名单是否属于国家秘密,尚未经有权机关认定。
在未经认定前,不能径行适用第一百一十一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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