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章

一百五十七、财务部里问玄机(4/4)

那是属于财务总监的保险柜,那账册很可能就藏在里头。

可是,没有密码,谁也打不开那里。

“哦,原来如此。”我终于明白了整个经过。

原来,我开的那些私人银行账户,都是为了公司的需要而开的,实际上也不是我在控制的,而一直是公司财务部门在进行操作。

但今年3月份,孙大鹏突然要求财务部将这些卡折收回,而且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最后给谁了。

如果是归还给我了,那么后面挪出资金的所有行为都是我所为的,我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如果是由老板或者吴子豪控制了,那么这笔钱就在他们其中一人的控制之下,有了账户,有了密码,只要随便上一下网银,就可以很轻松地调配这些账户上的庞大资金了。

在这些卡折移交之前,无疑,这20亿元的资金还是完整无缺的。

但移交以后,这么大笔的资金却不翼而飞了?

所以,小夏移交卡折之后,这些卡折究竟由谁实际控制,是查明我这个案件的关键。

那天,在老板办公室里的只有三个人,老板,我和吴子豪。

老板已经去国外了,我不可能当面找他问,而且,也不合适。

我自己已经失忆了,根本记不清楚那天是什么状况了。

只有吴子豪,对于那天的情况是最清楚的了,何况,他现在就在这家公司里。

看来,今天晚上我还是要会一会这个家伙。

如果这笔资金不是我挪用的,那么,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吴子豪,将会是挪用资金并将其进行金融衍生品投机的最大嫌疑人。

孙主任刚才在吴子豪办公室里,不也骂吴子豪了吗?

他说吴子豪是出馊主意,让老板将客户资金来进行金融衍生品操作,结果亏光了。

既然出主意的是吴子豪,那么,进行实际操作的,除了他还有谁呢?

最有可能,是老板将我的银行账户交给吴子豪,让他运用这账户上的资金来炒作金融衍生品,最后亏光了,却把我当替罪羊了。

我当他们的替罪羊,也许是最合适不过的。

那些资金是从我的账户中出去的,公安只要一查到这个事实,当然就认定是我个人挪用了资金。

但是,当时我也在场啊,为什么我会允许别人来使用我的账户呢?

突然,我明白了。

过去的我——丁子建既然可以允许公司财务部保管自己的账户,并使用自己的账户密码进行资金操作。

当然,对孙大鹏无比忠诚,甚至有点愚忠的我,也会同样允许孙大鹏或者吴子豪继续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。

出让或出借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,在每一家公司都有,并不奇怪。

可悲的是:我对万通公司,对孙大鹏如此忠心,最后,居然就被他当成了替罪羊,背上了这么大的黑锅,甚至要锒铛入狱!

我一定要查清楚这后面的真相,我一定要让孙大鹏和吴子豪为此付出代价的!

正在我和小夏对话的时候,突然,财务部的门被打开了•••••••!
本章已完成!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