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部制(1/5)
六部,从隋唐开始,zhongyāng行政机构中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,魏晋以后,尚书分曹治事,曹渐变为部,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。
以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比附《周礼》的六官,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。
简介
特指明清zhongyāng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﹑户部﹑礼部﹑兵部﹑刑部及工部。
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、吏部曹、民曹、客曹、二千石曹、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,为六部前身。
西晋时,有吏部﹑殿中﹑五兵﹑田曹﹑度支﹑左民六曹,属尚书省。
南北朝亦有六部,然名称因王朝而异。
隋初正式确立三省,其中三省为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;六部名为吏部﹑礼部﹑兵部﹑度支﹑都官及工部。
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,改都官为刑部,遂成吏﹑户﹑礼﹑兵﹑刑﹑工六部,统于尚书省;宋代因之;元代改统于中书省。
明代废中书省,六部开始直接对皇帝负责,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。
各部置尚书一人,总管本部政务,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,为尚书之副。
清代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。
初以贝勒分别总理各部部务;各设满洲﹑蒙古及汉承政﹑参政﹑启心郎﹑额哲库等官。
顺治元年,停贝勒总理部务;并改承政为尚书,参政为侍郎,理事官为郎中,副理事官为员外郎,额哲库为主事;启心郎未改,至顺治十五年裁。
雍正元年以後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,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。
据光绪朝《大清会典》及《历代职官表》记载,清代各部职官设有:尚书、左右侍郎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以及堂主事、司务、笔帖式、七品小京官等。
六部职掌,明清略同,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,则有出入。
历史
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zhongyāng最高zhèngfu机构。
三省指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;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
每部各辖四司,共为二十四司。
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。
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;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,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。
在发展过程中,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,至隋,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zhongyāng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审核与贯彻执行。
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﹑吏部曹﹑民曹﹑客曹﹑二千石曹﹑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﹐为六部前身。
西晋时﹐有吏部﹑殿中﹑五兵﹑田曹﹑度支﹑左民六曹﹐属尚书省。
南北朝亦有六部﹐然名称因王朝而异。
隋初六部名为吏部﹑礼部﹑兵部﹑度支﹑都官及工部。
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﹐改都官为刑部﹐遂成吏﹑户﹑礼﹑兵﹑刑﹑工六部﹐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。
元代改统于中书省。
明代废中书省﹐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﹐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。
各部置尚书一人﹐总管本部政务﹐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﹐为尚书之副。
清代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。
初以贝勒分别总理各部部务﹔各设满洲﹑蒙古及汉承政﹑参政﹑启心郎﹑额哲库等官。
顺治元年﹐停贝勒总理部务﹔并改承政为尚书﹐参政为侍郎﹐理事官为郎中﹐副理事官为员外郎﹐额哲库为主事﹔启心郎未改﹐至顺治十五年裁。
雍正元年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﹐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