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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章 无名之辈乔老贼(3/3)

“要不是哥在国内卖iphone牌手机壳,说不定华夏人都不知道iphone这个商标呢!

什么?

你说我当时知不知道米国有个牌子叫iphone?

我当然不知道了!

我是个卖皮包的啊!

是什么?

我当时听都没听说过!

所以你们苹果公司应该感谢我们皮包公司,卖了两年手机壳,还帮你们在国内预热了品牌呢!

不问你收钱就不错了!”

纵然乔老贼当时心中有一万句mmp要讲,面对这种抗辩他也是说不出来的。

因为在法律上,你在没有销量的情况下(历史上iphone到4代才正式以运营商渠道进入国内,此前可以买港行,但是只能当游戏机打,因为没有国内运营商的meid这些(入网许可证)),要想证明自己有名,就只有“驰名商标”这一个最过硬的证据。

如果不是“驰名商标”,哪怕民间每天有10亿个人在谈论iphone,但从法律上来说,你就是没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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