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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约没有犹豫,把大纲很粗化地对尼森说了出来。
“三个生活很潦倒的歌舞剧演员,就叫他们约翰、麦克和杰克吧。
他们只是因为工作而互相认识,见面点头而已,并无交情。
但是他们的生活轨迹却异常地相似。”
“从小就热*演戏,从家乡来到纽约,做着百老汇的梦,每天都在寻找着演出的机会。
年轻的时候还上过几次台,但他们天赋平平,只能在群配中看着其它人发光发热,被赞美挣大钱。
羡慕嫉妒恨,努力再努力,但运气好象总是差那么一点点,结果并没有什么改变。”
“随着年龄越来越大,嗓子和身体的状况越来越糟,百老汇也越来越不景气,他们也慢慢染上了各种各样的恶习。
约翰好色又懦弱,麦克大吃大喝长了个大肚腩,杰克没有酒精就睡不着觉。
最后,他们连群配的演出的机会也越来越少,终于,有一天,三个老光棍意识到,他们被百老汇抛弃了。”
说到这里,李约努力措辞,没有注意到尼森的表情变得认真起来。
“这天,他们三人喝酒时偶尔聚在了一起,互相倾诉着对这个世界的不满,对百老汇的失望,还有对于‘老’这个词的恐惶。
最后终于,醉后失态,约翰大喊‘我要当主角!
’,这句话引起了麦克和杰克的共鸣。
借着酒劲,当了一辈子群配的三人决定要排除万难实现这个人生最后的愿望。”
约翰懦弱胆小,酒醒后就后悔了。
麦克和杰克不允许他退出。
最后,三人用他们拙劣的演技和超常的运气,抢了个外国阔小子。
然后,用这笔钱租了间最便宜的剧院。
准备开始排练属于他们三人的剧目。
经历过可怕的犯罪之后,三人既痛苦害怕,又兴奋紧张。
连约翰都有种豁出去了的感觉。
可是背运总缠绕着他们。
三人第二天一进剧场,发现剧场里已经有人在排练,是一群年轻人在排校园剧。
于是,三个老头拿着合同赶他们走,可是对方也拿出了合同。
对比一看,三老头和年轻人才明白,他们是被这个破剧场的主人骗了,他把一个剧场同时签给了两群人,自己却消失不见了。
三老头除了约翰想缩头,另外两个都脾气暴躁,与年轻人杠上了,吵了起来。
互相用语言打击对方,但显然,年轻人的嘴更毒,直接骂到他们的痛处,说他们是无能的过气的,一辈子没当过主角,只会做白日梦的老家伙。
两队人差点打起来。
约翰很害怕,连忙跳出来调停。
最后,两队人终于算是没有失去理智,决定用戏剧实力来决定胜复。
一队一场,看谁更能得到观众的青睐。
这个决定,受到了两队的共同拥护。
一队用剧场的一半进行彩排。
两队人一边彩排还能看到对方的表现。
于是,比赛还未开始,就互相看不顺眼,彩排就有了争斗。
中间经历了双方飙戏,越唱越大声,用台词吵起来的事。
经历了听对方说了太多遍,自己在被洗脑,下意识说出对方的台词的事。
你说他陈旧,他说你荒谬,两队不到十分钟就会忍不住吵起来。
可是,慢慢的,老头们发现年轻人虽然演技稚嫩,但音乐有活力,什么都敢搬上音乐剧的舞台,摇滚说唱找对了位置竟然也很美,而且剧情创意新颖,应该很能吸引年轻观众。
年轻们觉得老头们不亏为老将,台风稳健,感情细腻充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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