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楔子(1/3)

我当警察刚满四年,抓了三年半贼,今天还是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在便衣支队领导的办公室里。

那办公室真亮堂,大玻璃大瓷砖,总是阳光普照。

我陷在沁凉的皮沙发里,惴惴不安地等着领导发落。

但我还真不知道自己什么事惹着他了。

我这个人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,从不风平浪静。

尤其是昨天,我和同事两人贸然行动,导致两个扒窃嫌疑人逃脱,至今还没有抓到。

领导一定是要借这个机会治我,他专治各种不服。

“我错了,领导,我知道,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二对一,这样既能保证安全,也能控制局面。

昨天是我们不好,我们没有履行好职责,导致了这种后果!”我发现人要是不按自己的风格说话,吐字比咽牙还难。

就这么两句话,说得我腮帮子直疼。

“什么?

还有这回事!

真是蠢材!”

我一看,完了,自取其辱了。

“你怎么就不能转转你那脑袋!”

我被他吼蒙了,赶紧一百八十度地转脖子摇脑袋。

他更起急了:“我不是让你转脑袋,是让你把脑袋转起来!

唉,不是不是,你都把我气糊涂了……”

我说:“我也糊涂了。”

但领导就是领导,变脸堪比翻书。

他瞬间就和颜悦色起来:“其实今天我找你来,是有这么回事。

从明天起,你要到咱们分局的刑警队上班了。

你被他们借调走了!

喏,这是文件。”

“什么?”我蹦过去把文件抢过来,上面写得清清楚楚:“因工作需要,孙小圣同志借调我分局刑侦支队,时限待定。”

后面就是报到日期和需要带的东西什么的。

我比刚才还蒙。

刑侦支队是我们分局的尖兵团,当初毕业时无数同学神往,但被选拔进去的寥寥无几。

那个地方能满足所有公安学子的成就感;建功立业,流芳百世,没谁听见了不流口水的。

我能被那儿选中?

那不就好比烫山芋变成香饽饽嘛,谁信啊!

“领导,你可别逗我,今儿又不是4月1日,你要是把我这根儿筋挑起来,我可收不回去。”我把文件扔到沙发上,做出一脸困惑状。

“嘿!”领导牛眼一瞪,“你小子,我吃顶了跟你逗着玩儿?

有那工夫我回家逗逗我们家那两只八哥好不好?

逗你你能放什么好屁啊,还不如听几声鸟叫呢!

你不好好想着怎么在那儿表现,争取留在那里,反倒来质问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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