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之写文(40)(1/8)
季祺果然对厨娘春燕的手艺赞不绝口, 那碗红烧肉更是直接都进了他的肚子。
乐景觉得, 要不是他在边上看着, 季祺能把碗都舔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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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自古以来都是酒桌上容易拉关系, 眼下乐景不能喝酒, 但是就一顿饭的功夫,(在红烧肉的加持下)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。
饭吃到最后季祺更是直接拍板道:“咱俩都这么熟了,就别叫先生导演之类的称呼了,太生疏。
我字吉安, 你直接叫我季吉安就行。”>
于是乐景便道:“我还未及弱冠,不曾有字, 你就叫我的名字就成。”>
“那好,景然啊。”季祺语重心长道:“既然咱俩都是互相叫名字的关系了,老哥这里就想请你帮一个忙。”>
乐景不动声色说道:“您先说。”是剧本哪里有问题?
还是想要减少版权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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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前者, 能商量就好好商量, 但是一些涉及原则的问题他是决不能让步的。
至于后者, 他对于钱多钱少无所谓,只要季祺能把省下来的钱都花在电影上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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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家厨娘的手艺真是绝了!
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!”季祺满面红光地恳求道:“你把厨娘喊出来一会儿呗,我想和她探讨一下厨艺。”>
乐*习惯性想太多*景:……>
季大佬,原来你的人设是吃货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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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景一语道破了他的小心思,“你该不会是想直接问厨娘讨红烧肉的秘方吧?”>
季祺连忙道:“当然不是白要了,我会花钱买!”>
乐景道:“她这个做红烧肉的方子可是她娘陪嫁带过来的嫁妆,传家都使得, 恐怕不会轻易卖给你。”>
季祺不死心, “你就把人叫过来问问嘛!
万一呢!”>
“先说好, 我可不会为你说话,这是春燕的方子,自然要遵循她的意见。”>
“嗨,这还用你说嘛。
人家的方子自然是由人家做主嘛!”>
春燕过来后,听完季祺的请求后,眉心微皱,有些纠结地看了乐景一眼,乐景立刻说:“不用顾虑我,你的方子自然是你做主。”>
于是春燕便摇了摇头,不好意思的回答道:“这个方子是我娘家祖传的秘方,只在家族内部流传,之前我家穷到都快揭不开锅了,我娘都没把这个方子卖掉,我要是现在卖出去,我娘一定饶不了我。”>
季祺虽然有些失望,但是也不是那不通情理的人,当场就表示了理解,同时还开玩笑道:“姑娘这手艺去开饭店都使得,只是做一个厨娘真是可惜了。”>
春燕脸刷得一下就红了,她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先生说笑了。
我这点三脚猫的手艺,哪够格开饭店呢?”>
乐景接话道:“我觉得吉安说的不错。
春燕的手艺在我看来已经是一流水平了,你要是开店的话生意一定很好。”>
乐景没有说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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