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372 出离愤怒(1/2)
这第二篇长博,真假不论,但确实是唬住了不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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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喆这厮很聪慧,充分汲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,不再自作聪慧地故意引诱,而是列举了大批详实的分析和模型图表,搞得跟严正的科研论文一样。
只在博文最后才裸露了些许狼子野心——隔空喊话金梁,盼看其解释自证。
此文一出,立马为持续多日的“人造金梁门”风波再添波涛,强烈引了新一轮的撕逼狂潮:
“事件看来已经很明确了,我支撑英喆。
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处事的态度。
质远恚恚海墒切枰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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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只想说两句。
一,作者自然具有著作权和作者身份不可能被动摇,作者也没有自证的任务;二,写作这件事情,只能证实不能证伪。
从逻辑上讲,就算没有证据证实是我自己的写的,你也不能就以此证实就不是我写的。”
“吾庭有枇杷树,英喆疯狗不咬人时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。”
“今天我妈带我往相了两个妹子,一个丰乳肥臀,身材尽对一流,惋惜长相太吃力了,还有龅牙,一笑我就受不了了;另外一个脸蛋尽对一流,女神级别,惋惜是个肥妞。
回来之后我一直在想到底选哪个,这可是毕生大事啊,尽对不能乱下定论。
为了这事我纠结了一晚上没睡,第二天早上妈买菜回来跟我说,两个都没看上你……劝告英喆小儿,省点气力,别再自娱自乐自高自大玩弄这些无聊文字游戏了。
我大金梁忙着连载《倚天》,没工夫搭理你!”
“算是看明确了——
普通举证:你说我造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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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拿出证据。
英喆式举证:我说你造假,请拿出证据证实你没有。
普通逻辑:a推出b。
由于a,所以b
英喆式逻辑:a推出b,由于b,所以a,所以b。
我是书呆子,我只知道英喆的这些行动方法不科学不理性。”
“看到这些金粉蛮不讲理负隅顽抗,此刻就只想到了一句话: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。”
……
广泛网民间的舆论风潮渐渐有倾斜趋势的同时,由于crysta1作为源头起的态度强硬的“举证悬赏”在众人的好心之下衍变成了嚣闹的“悬赏接龙”,同时也有传出消息说“侠之大者”方面筹备走司法道路起诉英喆侵害名誉权。
自此,也引了关于公众人物该如何面对网络质疑的广泛讨论。
法律专家、某政法学院教授唐田认为,“对网上侵害名誉权的断定要看对象是否是公众人物,由于既然在聚光灯下就要承担更加苛刻的请求和监督……早点拿出诚恳态度应对才是正理,大可不必大打口水仗,搞什么华而不实的举证悬赏,甚至闹到诉诸法律的地步。”
网络知识产权专家易少然则分析说,“没有人是不可以被质疑的,不管是金梁还是英喆。
质疑本身无错。
但是,质疑过了必要的限度,有可能变成凌辱诽谤。
用民事法律的话来讲,就是侵占他人名誉权。”
某杂志社主编认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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