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章 碧血剑(58)(3/4)
“七大恨”的基本思想,是抱怨明朝作为最高统治者,却在努尔哈赤与敌对部族发生争执时袒护对方,没有公平处理,那是下级对上级的申诉。
例如第五大恨的“老女事件”,叶赫部的一个王公本来答应把他十四岁的妹妹送给努尔哈赤为妾,但廿二年后,这个三十六岁的“老女”改嫁给蒙古王子,努尔哈赤认定是出于明朝的授意,身为上级而不秉公断事。
差不多在每个战役之后,清方总是建议谈和。
因为他们对于目前的成就早就喜出望外,本来是做梦也想不到的,只求明方正式承认他们所占的土地,让他们能永久保有,就已心满意足了。
但明朝从来置之不理,认为对方根本没有谈和的资格。
明朝的态度是这样:“你们是朝廷的部属,只能服从命令,怎么能要求谈判和平?”这种死要面子的不现实态度,使得明朝始终没有能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来整顿军备、巩固防御。
袁崇焕充分了解到争取暂时和平的必要。
努尔哈赤的逝世正是一个好机会。
这时刚好有一个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来到宁远。
满洲人信佛教,尊崇喇嘛,袁崇焕就请李喇嘛作居间的使者,派了两名都司和随从等三十三人,于天启六年十月去沈阳吊祭努尔哈赤之丧,作初步的和平试探。
但他知道朝廷绝不喜欢提“议和”两字,所以报告朝廷时,只说是派人去窥探虚实,以决定对之征讨呢,还是招安。
[54]这种夸大的说法,目的自在满足皇帝和大臣的虚荣心。
明清双方统帅都熟知《三国演义》中的故事,袁崇焕这出“柴桑口卧龙吊丧”,皇太极如何会不省得?
他将计就计,于十一月派了两名使者,与李喇嘛一起来到宁远,致书袁崇焕,表示了和平的意向。
其中说:“你停息干戈,派李喇嘛来吊丧,并贺新君登位。
你既以礼来,我也当以礼往,所以派官来道谢。
至于和议一事,我父亲上次来宁远时,曾有文书给明朝朝廷,请你转呈,但迄今没有答覆。
你的君主如果答应前书,愿意和平,应当以诚信为先。”
书信中将金国(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“金”,后来才改为“大清”。
[55])与中国平头并列。
袁崇焕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,对于文书的体例十分看重,如将来信转呈,必定要碰大钉子,同时见到信中语气也不大客气,便告知使者说,此信格式不合,碍难入奏,将原信交给使者退回。
皇太极改写了信封上的格式,袁崇焕认为仍然不对,又再退回。
皇太极第三次改写,自处于较低地位,袁崇焕才收了信。
但明朝仍是一贯的不答。
第二年正月(在金国是天聪元年),皇太极再遣前使,致书袁崇焕求和,信中说:“两国所以构兵,在于以前明朝派到辽东的官员认为中国皇帝是在天上,自高自大,欺压弱小部族,我们忍无可忍,才起兵反抗。”下面照例列举七大恨,然后提议讲和。
讲和要送礼,要求最初缔结和约时中国送给金国金十万两、银百万两、缎百万疋、布千万疋。
缔约后两国每年交换礼物,金国送礼:东珠十颗、貂皮千张、人参千斤。
中国送礼:金一万两、银十万两、缎十万疋、布三十万疋。
两国缔结和约后,就对天发誓,永远信守。
所提的要求是经济性的,可见当时满清深感财政困难,对布疋的需要尤其殷切。
大概袁崇焕要奏报朝廷,等候批覆,所以隔了两个月金国使者才回去,随同明方使者,带去袁崇焕及李喇嘛的书信各一;猜想朝廷对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绝,所以袁崇焕无法作出任何让步,他的回信内容雄辩,文采焕发,说道:过去的纠纷,都是因双方边境小民口舌争竞而起,这些人都已受到了应得的惩罚,再要追究是非,也已无法到阴世地府去细查,只盼双方都忘记了吧。
你十年苦战,既然为的只是这七件事,现在你的仇敌叶赫等等都早给你灭了。
为了你们用兵,辽河两岸死者岂止十人?
仳离改嫁的那里只有老女一人?
辽沈界内人民的性命都不能自保,还说什么财物?
你的仇怨早都雪了,早已志得意满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