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七二章 公开审理(3/4)
美租界有完整的法律和规章,我们将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,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,并在律师和陪审团的见证下,对罪犯进行公开审判!
在此,我诚挚的欢迎诸位来宾亲自监督并积极参与。
毕竟,诸位也是受害人和现场证人。”
“哇。
他还真敢想啊!”
这出其不意的大度开放回答,让所有人意外的叫起来。
无论中国人外国人。
想来想去都觉得,杨浩会设法把消息封锁控制,尽可能不传出去对他不利的传言。
几乎没人会想到,他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讲法律程序!
美国人麦迪逊不甘心的叫道:“我们作为证人可以理解。
可受害人是什么意思?
那名刺客针对的是你个人,不是我们!”
杨浩答道:“犯罪嫌疑人以及他的帮凶手里拿着枪,谁能保证他们的子弹只会打向我自己?
诸位不要忘记,这里的警卫也是有枪的,一旦发生战斗,就不可避免伤及无辜。
所以,我认为他们的行为,是侵犯了公共安全,也危及诸位的个人安危。”
“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这样的名词从一个中国人嘴里说出来。
可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啊!”
欧格讷若有所思的思忖良久,抬手示意一下,当即有一名参赞站起身大声道:“大英帝国公使人员对杨先生的睿智决定表示赞赏。
我们会派人专门就此事跟进。”
美国公使田贝眉头一皱,当即有人起来跟上:“此事发生在美租界,美利坚理应全程监督,并乐意见到租界管理部门遵循法律程序,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此案!”
“德国公使馆乐意见到这一决定,并愿意提供法律援助。”
“俄国希望能看到有力的手段保障罪犯得到公正判决。
我们谨慎关注。”
“法国对此表示赞赏……。”
一大堆洋鬼子争先恐后,谁也不肯放过在这种必然成为世界级新闻的事件中露脸。
只要杨浩不遮遮掩掩,不管最后审判成什么结果,他们都只会得到好处。
中国人这边却寂静无声,大多数人是不知所措。
法律程序?
公开审理?
还陪审团?
公诉人?
律师?
多么新鲜的名词啊!
好像除了《国闻报》的普及文章,别的地方见所未见。
当喧闹声渐渐息止,端坐一边好似摆设的李经述却站起来,从容沉静的道:“犯罪嫌疑人周子清是大清子民,更是朝廷官方报纸的记者。
尽管这里是美租界,依据两国条约,我们也要提请朝廷参与并全程监督此案的审理。”
他的话音刚落,现场一片短暂的寂静。
主要是太不可思议了,难道这种事,不应该遵循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规则,想方设法的压制下来吗?
李经述可是代表李鸿章来的,李鸿章又是清政府的首辅重臣,他说话几乎等于代表朝廷表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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