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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(3/5)

这次要败了,能不能再有这样好的机会就很难说了。

江山当时没有要他回音,请他回去“好好想想”。

“我明日来登门拜访,”江首长带着微笑,“想来林掌柜的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。”

若是答应,这个机会的确不错,自己原想到大陆上去干,怕身后没有势力,现在有澳洲人的支援,这方面的担忧就可以少上几分了。

只是这澳洲人到底能在临高待多久呢?

为了这件事情,昨天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夜,还是没下决心。

林全安已经不是过去的林全安了,过去他是个孑然一身的光棍,做什么都不怕,现在他有家有业,已经开始瞻前顾后了。

“干!”他终于下定了决心。

自己当初要不是豁出去了挑着一担蔬菜去去百仞滩卖,不是给澳洲人当向导去苟家庄,怎么能有今天的家业?

林里当年也和澳洲人做买卖――他见好就收,现在沦为一个佃户,吃点自己的残羹剩饭过日子。

自己若不是抓住这个机会,将来也过是过得舒服些的林里罢了!

打听了主意,便叫人去合作社酒楼预订了一桌酒席,静候这位江首长前来谈生意。

没想到下午来得还不止江山一人,自己的老相识熊卜佑,还有一位不认得元老――他自我介绍叫司凯德的一起来了。

他们似乎料定他一定会同意这次商业冒险。

“三年前,我们刚到临高的时候,是红眉毛绿胡子的吃人妖怪,你就敢挑着一担蔬菜找上门来卖。

难道现在就没胆子去大陆上做生意?”熊卜佑笑着说。

和澳洲人的合作事宜谈得很顺利。

双方约定合资成立一家新字号,取名“万有”。

这家字号的总号不设在临高,具体的位置待定。

利用运河的便利条件贩运南北货物。

“万有”的资本定为十万两,以白银计算。

林全安出资五万两,占股本的45%,澳洲人出资五万两,占51%――多占的6%是作为穿越集团提供的各种后勤和安全支援的报酬。

另外4%为官中股。

所分利润供员工福利和支付应酬费用花销。

双方约定,所有投资款在一个月内存款到在德隆银行开设的公司账户上。

以后所有金钱往来一律通过德隆的票据进行。

这样的做法当然即便利又安全。

但是在穿越集团来说等于一次性无偿回笼了五万两白银。

至于穿越集团的投资,不过是划一笔账而已。

在经营管理上,由林全安出任管事店东,元老出任大掌柜,人事和财务权力由元老掌握,林全安知道这个买卖里自己多半只是作为一尊菩萨供着而已,平时可能需要自己出面应酬。

所以对此并不多争论。

反正澳洲人赚钱的本事只比自己大,不比自己小。

而且对方许下了“保本分红”的诺言。

即买卖若是亏折本钱,他只是不享受分红,本金一概保全;若是有利润就按比例分红。

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损失几年的利息而已――说起来临高这地方也没什么地方供他放款取利的。

双方草签了一份备忘录,随后约定三天后正式签署协议并且公证存档――这种商业习惯现在正在全临高推广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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